昨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最后一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开启,最高法、最高检的负责人首次亮相通道。根据统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共有34位部长走上“部长通道”,先后回答了89个记者提问。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图一)
比照线下治理措施规范线上培训
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2018年教育部的一项工作重点。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介绍,截至目前,已经排查了40.1万所培训机构,发现其中有27.3万所不合规、有问题的培训机构,目前已经整顿了约27万所,98.9%得到了整改。“有些培训机构转移阵地,把战场开到了线上,线下减负,线上增负,这是个新问题。”陈宝生表示,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制综合治理的文件,不久就会发布。在文件出台前,将比照线下治理的政策措施,对线上培训进行规范。
陈宝生介绍,解决课业负担过重,需要学校、老师、政府、家长和社会多方发力。就学校来说,就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严控课程门类和总课时,严控课程容量和难度。就老师来说,就是严格依照大纲和课程表教学,严控作业数量和难度。就政府来说,就是在质量标准、课程教材、考试招生、评价体系、素质教育引导等方面深化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家长来说,就是要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对孩子有合理预期。就社会来说,就是不要传播似是而非的教育理念,不要给不良机构做代言人,不要给一些号称懂得教育的“大忽悠”助力。
人社部部长张纪南(图二)
今年适度提高基本养老金
人社部部长张纪南给出了一组就业数据。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361万人,已是连续第六年新增就业超过1300万人;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均有所下降。张纪南表示,今年,中央把“稳就业”放在了“六稳”的首位,强调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张纪南表示,今年人社部将围绕“一个突出、三个加大”下功夫。“一个突出”,就是突出重点群体,做好大学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和就业困难群体等的就业创业工作,精准施策。“三个加大”,就是加大企业减负、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保障。张纪南特别提到,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将加大失业保险费的返还力度和幅度;对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还可给予社保补贴和贷款贴息。
张纪南表示,社保基金当期收大于支、累计有结余、战略有储备。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前累计结余4.78万亿元,且经过反复测算,社保费率降低后,总体上仍能够保证基金收大于支。“我们有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就像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我们还要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图三)
坚持“房住不炒”防止楼市大起大落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为什么没有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谈到,2018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住房成交面积增速放缓,住房成交价格总体平稳,住房市场预期也逐渐趋于理性。
“2019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王蒙徽表示,今年,会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落实城市的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图四)
对未成年人要严管也要厚爱
首次走上“部长通道”的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涉及两个方面,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和未成年人的犯罪。去年,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首次向教育部发出了检察建议,加强校园普法。全国四级检察院共有1796名检察长担任了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童建明谈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要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他们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童建明透露,将充分发挥新设立的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探索,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临界预防等制度,同时要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对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童建明解释道,这项制度的意思是,检察机关自收到群众来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向当事人进行程序性回复,承办来信事项的检察院在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过程和工作进展答复来信人。
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图五)
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护身符
如何加大力度继续纠正涉产权、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这是首次走上“部长通道”的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江必新介绍,首先,要在统一裁判理念上下更大功夫,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其次,在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上下更大功夫。今年,最高法会紧盯三类案件:一类是合同诈骗罪、挪用侵占资金罪以及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罪名;二是异地创业、异地投资这类存在的“主客场”问题的案件;三是因为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领导更换而引发的一些案件。第三,要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上下更大功夫,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并要把一些原则性的政策,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进一步细化。最后,要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按正当程序的要求完善诉讼程序,充分尊重和保护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权益,高度重视当事人和律师对案件审理活动的监督。
“我们要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护身符,让法院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阵地,让法官成为捍卫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
本报记者 赵莹莹 程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