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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县:4名农民工被欠工资 检察官积极履职化解“烦薪事”

来源:云南法制报
2024-04-28 09:20

原标题:4名农民工被欠工资 检察官积极履职化解“烦薪事”

云南法制报讯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工钱。”拿到工钱的张某等4名农民工激动地说。

今年3月,张某等4人到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反映称:某艺术培训学校拖欠了他们8000余元的工资,因为没有相关材料,人社局无法受理,希望检察机关为他们提供帮助。

了解情况后,该院及时向人社局询问,并前往某艺术培训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在开展调查核实过程中,该校负责人表示,工程结束时已将除质保金外的工程款项付清,实际拖欠工资的人为施工方的小包工头李某,由于长期联系不上李某,张某等人多次到培训学校讨说法,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

掌握上述情况,通过沟通,张某等4人道出了真相。2022年,李某在杨某处承包了某艺术培训学校的部分工程,于2023年1月组织张某等人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对张某等4人的工资一直未予支付。张某等4人多次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后李某避而不见并将4人的电话和微信拉黑。无奈,张某等4人才经常到某艺术培训学校讨说法。

因联系不上李某,承办检察官通过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上了工程的转包人杨某。经了解,李某在杨某处还承包了其他工程项目,且部分项目的工程款杨某尚未支付给李某。经检察机关和县人社局释法说理,杨某表示愿意从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部分后代发给4名农民工,并安排当时负责记录工时的人在该院的组织下与张某等人进行核对。在进行工时和工资数额核对过程中,李某主动联系了检察官。经过多次沟通,李某最终同意由杨某代为支付其拖欠的工资7000余元。次日,在该院和县人社局的组织下,张某等4人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鲁检宣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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