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是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的重要举措,为职工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目前许多企业尚没有相关管理制度,存在着‘提不足、用不好、不敢花、留存多’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原主任李守镇在接受采访时呼吁,进一步管好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充分发挥职工教育经费的重要作用。
“建议拓宽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将职工个人参加与企业发展相符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相关费用,纳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李守镇委员表示,根据现行《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学位教育的学费不作为教育经费在税前列支,这一规定与当前实际情况已经不相适应。
李守镇委员建议,完善职工教育经费多元投入和监督管理机制,细化优化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完善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阐释工作。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