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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期调整 确保公平公正

2020-04-09 07:55:5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期调整
确保公平公正 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昨天,在花园村第二小学,同学们在家长陪同下核对刚刚领到的教材。北京日报记者 饶强摄

  北京日报讯(记者 刘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市教委日前发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确保认定公正,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市教委表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区、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意见明确“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联动机制,组成认定工作联合组,负责研究制定认定政策并根据工作职责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认定工作,整合各方信息数据并对接共享。各区相关部门应相应建立认定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本区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重疾学生及重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遭遇重大变故对象子女等学生信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认定申请表。各校认定组织机构依据规定开展认定工作,并划分资助档次。

  各高校在量化认定指标、细化认定标准、优化认定流程的基础上,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认定类型的资助档次除了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之外,划分两等,一等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依据当年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二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当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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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讯(记者 刘冕)上着网课,突然蹦出广告;使用App学习,突然要求填报家庭信息……这些“歪招”,将被清理。市教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八部门日前联手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教育App实施备案管理,备案信息动态更新,各校禁选备案清单外应用。本市还设立市级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市民监督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以及各校规范使用情况。

  据介绍,本市将建立由市教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八部门协同联动、各区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共同做好本市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工作,对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实施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广告丛生、非法垄断、有害信息传播、超范围采集信息等现象。

  市教委将统筹北京市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本地区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者备案,组织市属高校、直属单位并指导各区教委和学校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使用者备案。市新闻出版局重点做好教材、教辅等网络出版物的监管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者承担所提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主体责任,要确保呈现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严格把关信息内容,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同时,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使用者承担所选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主体责任,要将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和管理纳入单位议事议程,明确具体部门和负责人,及时掌握教育移动应用功能、内容的更新迭代状况,发现问题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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